济宁一市民称,他在2014年向广发银行济宁分行借了25万的生意红周转贷款,当时利息9厘左右,等额本息还款,每个月还款9000多,已经偿还13万的本金,还有12w左右的本金,期间由于创业失败无力偿还贷款后产生逾期,在稍微有些偿还能力时,开始主动找银行经理协商,但是银行一直要求其偿还本金加利息,比剩余未偿还的本金还多出20几万,因为拿不出巨额违约金便一直拖着,后又被银行起诉强制执行。 今年,当事人曾多次主动联系银行协商解决,银行方表示如果处理必须要一次性支付46万多,其负责人声称“爱处理不处理”。为了解除失信,当事人先后与银行协商先还掉25万,剩下的分期,每个月还一万,还要还2年,额外罚息21万多。 当事人非常无奈的说:“我觉得年轻人创业,并不可能谁都是一下就成功了,本人确实发生违约行为,那么我也接受承担违约成本,所以已经多付了接近20万”。但令人气愤发指的是,12万本金还了30万以后,现在每个月还在持续产生5000左右的高额罚息,当事人在期初协商还款时对此根本毫不知情,对于此事,在向银行负责人咨询时,负责人一直说测算不出来,是系统自动生成,并一直引导当事人尽快还款就可以停止利息不断生成。 当事人说:按照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算法,如果想彻底解决这个事情,12万本金我还需要还接近50万,期间一旦逾期随时再次强制执行。当事人曾拨打广发银行总部电话,并未得到明确回复与解决,向银保监会反映此问题也还没收到反馈。 据了解,当事人在最初办理贷款时,也是有中介在中间操作,说银行也要收取好处费,该行已经收取了3万块钱的中介费,想问一下相关部门,银行贷款逾期所产生的高额罚息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否合法?如果合理合法那么如此高额罚息与高利贷又有何不同?难道银行就可以明着抢老百姓的钱吗? 银行贷款逾期未归还,强制执行高额罚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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