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百姓心声] 支持依法判杀人保安死刑,捍卫律法,震慑犯罪,以儆效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15 11:58: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码是一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5 11:5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缘无故人家拍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5 12: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缓是至少的,但是有什么用的。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毫无保障,毫无尊严,一点皮毛小事就会激情杀人,谁能拦得住?前几天还有个快递小哥杀两个店员的消息吧,应该被限流了。

补充内容 (2021-11-15 12:18):
最底层的人如果没有保障没有尊严,其结果就是大家都不安全,大不了一起死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半截歌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5 13:32: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依兴作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5 15: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isms_ZYe7GeSp 发表于 2021-11-15 11:03
真假?还有这种坏蛋?

朋友的车到现在还没去修补漆,因为等着给个说法,监控视频也拷了一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5 15:30: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昭阳群众 发表于 2021-11-15 15:25
朋友的车到现在还没去修补漆,因为等着给个说法,监控视频也拷了一份。
...

能看清故意划的,可以去派出所报案,属于故意毁坏财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7:1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gyixian 发表于 2021-11-15 10:30
有的保安镇不配把安全交给他们

不是你发工资的保安,保的是别人的安,你是防范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等待已久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7: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狠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7:5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会死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9: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isms_ZYe7GeSp 发表于 2021-11-15 15:30
能看清故意划的,可以去派出所报案,属于故意毁坏财物。

清清楚楚 精细到每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9:1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昭阳群众 发表于 2021-11-16 09:14
清清楚楚 精细到每一下

那还说啥,直接派出所报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9: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声远论坛摊主 发表于 2021-11-16 07:10
不是你发工资的保安,保的是别人的安,你是防范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

您说的好像蛮有道理的!真是这么个道理。保安就是给业主服务的,就是来防范我们这些外来的车主的。
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别以为自己来了,就是大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9: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死刑。
对方是有过错的,保安也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冲突。也就是个 死缓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09: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落落鱼 发表于 2021-11-15 11:15
各行各业都有好人也有坏人,干保安的也有不孬的,他这个行为和职业没关系,就是这伙计不干保安,干公安就不 ...

这伙计如果干城管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10:2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的家伙是个混社会的,而且是挑衅侮辱保安在先,虽不至死,但支持这种人的,够混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10:28: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橡树之春 发表于 2021-11-16 09:31
不会死刑。
对方是有过错的,保安也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冲突。也就是个 死缓吧。
...

死缓都重了,十年左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15:55: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橡树之春 发表于 2021-11-16 09:32
这伙计如果干城管呢?

杀的昏天暗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6 16:05: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鸣锐 发表于 2021-11-16 10:20
死的家伙是个混社会的,而且是挑衅侮辱保安在先,虽不至死,但支持这种人的,够混球
...

那岂不是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30 11:39 , Processed in 0.072683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