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被质押,企业毫不知情?这相似的一幕又一次发生。 11月15日晚间,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远智慧”)日前发布《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定期存款到期未能赎回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直指与浦发银行的定期存款纠纷。 科远智慧公告称,该集团旗下子公司科远投资于2020年11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0日,但截至11月15日,科远智慧仍未收到该笔资金。 而在向银行问询后,科远智慧得到了这笔定期存款早在存入该分行当日就被质押的回复,但公司却对该质押行为毫不知情,已明确要求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方面出具有效证明材料。此外公告显示,除了该笔存款被质押外,还有5笔存款也被质押。6笔被质疑的银行存款总金额为2.95亿元。 上述公告发布若干小时后,浦发银行相关负责人回应券商中国记者时表示,确有其事,后续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浦发银行南京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浦发银行南通分行与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公司确有存款等业务关系。近日,该公司对其与南通分行的有关存款等业务提出查询。为依法保障银行和客户方的权益,查明事实真相,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在开展排查的同时,已于11月15日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刑事报案,并提供了相关业务资料。“后续,浦发银行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切实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该行回应称。 上市企业控诉 科远智慧晚间公告称,日前集团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科远投资”)于2020年11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下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0日,但截至11月15日,科远智慧仍未收到该笔资金。 为此,科远智慧向浦发银行南通分行问询得知,该公司4000万元定期存款于存入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当日,就已作为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目前因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债,导致该笔定期存款到期未能及时赎回。 科远智慧称,公司对该质押行为毫不知情,已明确要求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方面出具有效证明材料,但截至11月15日,公司尚未收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方面出具的任何证明材料。 根据科远智慧提供的文件显示,该公司子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共存入8笔定期存款,总金额3.45亿元。其中,6笔存款显示为“已质押”状态。其中,前述于去年11月10日存入的第一笔4000万元定期存款已于2021年11月10日到期,未到期显示被质押状态的银行存款金额为2.55亿元。 “公司对上述所有质押行为毫不知情。”该公司在公告中再次强调道。 科远智慧公告声明:闲置资金投资不得质押 券商中国记者查阅科远智慧过往公告发现,此次存入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存款来源于该公司自由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科远智慧首次公开发行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科远智慧2021年4月23日公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公告中,科远智慧明确声明,运用前述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上述声明发布的同一日,科远智慧还发布了一份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科远智慧将1.55亿元募集资金存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定期存款账户。 10月24日,科远智慧披露最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中,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也明确规定“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据了解,科远智慧创立于1993年5月,主要为工业自动化与信息化提供解决方案。2010年3月31日,科远智慧正式在深圳股票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80”。 科远智慧最新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亿元,同比增长22.55%;实现归母净利润5085.02万元,同比减少47.18%;基本每股收益0.21元。 渤海银行存款之谜待解 与此次科远智慧公告相似的一幕才刚刚发生不久。今年10月,一家名为济民可信的医药集团公司,指控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在该集团子公司山禾药业与恒生制药“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其存于该行的28亿元存款,用作第三方公司的贷款质押担保。 此事随即引发舆论轩然大波,同时也引起了银行业内的高度关注。10月24日,渤海银行发布公告回应,表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正在依法寻求司法解决”,并将该事件归因为“在与相关企业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企业间异常行为”。 当日,济民可信发布《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一文进行回击。文章中,济民可信提供的录音声称,该集团对质押一事“未授权、不知情”,“(贷款方华业石化)没有和存款企业交流过这件事,也不存在任何往来”。 11月4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首次表示,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济民可信系收取了来源于华业石化系的三倍于该行存款利息的额外收益,有其他信息也显示“济民可信对此事是知情的,并非其对外声称的单纯的存款客户”。济民可信在当日晚间回应称,“我集团对存款遭质押毫不知情”,并于11月5日发布《再次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一文,重申其立场。 11月12日,证监会国际部向渤海银行出具了一份反馈意见,其中也关注到渤海银行“28亿元存款被质押”事件。该反馈意见要求渤海银行详细说明存款人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进展,并问询该行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当操作的行为。目前该事件仍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 责编:战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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