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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04:55:05 点赞:2
2024-07-02 06:44:18 点赞:1
2024-06-30 18:05:23 点赞:2
三年棚改已经快4年了,物价上涨厉害,临时安置费是否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提高,还是按照3年前的安置费补偿不合理吧?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1-11-23 14:07:32]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庄街道办事处三贾村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三贾村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并经全体村民户代表意见通过后实施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发放问题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被征收人于搬迁后自行解决临时过渡用房的,由房屋征收人按照每人每月 300 元的标准给予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本次房屋征收过渡期限暂定为 30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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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缕清风1984 发表于 2021-11-23 18:46 三贾A区至今还没有动工的意思,物价上涨如此凶猛,安置费却不提高,这样势必会造成生活质量的下降,棚改本 ...
猥琐老叔 发表于 2021-11-24 10:11 就这吊样,还拆什么八里营。
子在川上曰 发表于 2021-11-24 12:51 高新区卖了这么多地,钱都喂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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