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320|回复: 13

[济宁资讯] 怪不得道歉了!原来是中纪委发声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24 11:03:34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纪委发声:不能止于道歉!

齐鲁壹点
2021-11-23
近日,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引发舆论热议。1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站发表评论文章《狗咬人事件不能止于道歉》,对此事发声。
全文如下:
近日,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有了新进展。11月19日,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品药品稽查专员王某刚予以停职,配合组织核查。当天晚上,王某刚前往被狗咬伤的老人家中道歉。
发生狗咬人的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但这件事却变成媒体和公众关注热点事件,原因在于养犬人的态度及其身份,以及后续交涉异常曲折的过程。王某刚一方避而不见,受伤一方找当地多个部门反复投诉,前后耗时2个多月,甚至当地媒体持续做了10期节目仍无果。
公众质疑的一个焦点就是王某刚的公职人员身份。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仅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遵守公德、弘扬美德,待人友善、谦让,如果与人发生民事纠纷,应当依法合理解决,不损害群众权益,维护自身良好形象。在媒体拍摄的节目中,王某刚此前的言行,显然不符合人们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形象的认同。若是仗着公职人员身份蛮横无理耍无赖,置公序良俗于不顾,到头来不仅会遭到舆论谴责、被群众戳脊梁骨,还会受到单位处理、纪律处分,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引发公众深思的,还有在受害人维权过程中暴露出当地一些单位、干部的作风问题。要看到,现实中,个别部门面对群众合理诉求时,不是千方百计解决问题,而是想方设法推卸责任,“这不归我们管,那不归我们管,要不你上法院告去”……看似把“麻烦事”推出去了,实则把小事拖大了,更严重的是,推远了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距离、寒了群众的心。这些部门不但没有为群众办实事的主动,而且当群众找上门来时,仍然缺乏解决“急难愁盼”的态度和作为。这些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必须反思并严肃整改。
据悉,为核实群众举报的有关线索,安阳市专门成立了工作组。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心中的疑点,都应该是调查工作的着力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才能真正回应群众的关切。群众利益无小事。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更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要求。党组织要严格监督、强化问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漠视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新华社五问安阳“狗咬人”事件,小事为何被拖大?
历经两个月等待,11月19日晚,安阳“狗咬人”事件终于迎来和解,犬只主人赴受伤老人家中道歉。
社区牵狗遛弯,狗突然伤人,本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为何发酵为全网关注的舆情热点?新华社记者赴河南安阳展开实地调查,发现多个部门层层失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未落实到位,导致小事拖大。
一问:承认狗咬人有多难?
物业提供的小区监控视频显示,狭窄的小区道路上,两条黑色高大的贵宾犬扑到老人身上,老人仓皇之中挣脱。受伤老人耿女士家属提供的照片显示,老人背部被抓伤,腰部有被咬痕迹。

耿女士儿媳王芳表示,明明被咬伤,监控都拍到了,犬只主人还不承认,反称老人是摔伤,直到社会广泛关注后才被迫承认,行为太恶劣。
记者在安阳市锦华苑社区见到了受伤老人,她已打过多针疫苗,身体仍有些虚弱,需要家人陪伴。
二问:真的是心理辅导犬吗?
采访了解到,事件中的两只狗均为黑色贵宾犬,肩高64厘米左右,一只登记在事发时牵狗的李小迎名下,另一只登记在其女儿王某丛名下。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郭双军表示,虽然两只贵宾犬属于大型犬,但当事人自述该犬用于心理辅导,属于特种工作犬,可以给办理证件。“犬证登记办理时,犬只主人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犬只免疫证、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颁发的《犬注册登记证》,并填写了文明养犬承诺书。”
耿女士的家人表示,王某丛是否需要心理辅导,这两只大型犬究竟是不是心理辅导犬、能不能办狗证,期待官方深入调查给出准确结论。
三问:公职人员为何面对事实还耍赖?
据悉,9月20日13时,狗伤人事件发生后,李小迎从家中取来碘酒等药品为耿女士擦拭,并电话通知丈夫王新刚开车带耿女士去防疫站打针。王新刚赶到现场后,与耿女士家人沟通未果,双方产生了言语冲突。随后,耿女士及家人自行去打了疫苗。
王芳表示,王新刚作为公职人员,面对铁一般的事实,拒不承认、拒绝道歉、无视民警调查等种种行为,令她和家人感到失望。
据调查,王新刚系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食品药品稽查专员。事发后,支队领导多次找王新刚本人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及时化解纠纷。
四问:小事为何越拖越大?
受伤后,耿女士的家人采取了一系列维权措施,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到过小区所在的中华路鑫泰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养犬的主责部门城市管理局、安阳市公安部门、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阳市信访局、安阳市纪委监委,并向河南电视台相关栏目求助。为了合法维权,耿女士家人还聘请了律师。
王芳告诉记者,事发后公安部门称狗咬人属于民事纠纷,犬只主人没有驱使狗故意伤人,让去找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则先称大型犬不属于城管负责、也不会办证,后期却又拿出了狗证。
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耿女士家人及河南电视台相关栏目记者反复奔走在多个部门之间。王芳说:“安阳市一些部门不作为,推诿扯皮,把我们推来推去,这次真切地感受到了讨个说法有多难。”
据了解,安阳市城管部门曾建议耿女士家人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纪瑶表示,当前国家正在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法院起诉会浪费司法资源,地方相关部门应该切实担起矛盾化解责任。
五问:社会治理能多些主动作为吗?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在实地采访过程中也颇感无奈,不仅遭遇了推诿,有的部门还不接受采访,有的部门称等一等再说,有的部门则跟记者打起“太极拳”、上演“躲猫猫”。
舆情汹涌之下,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1月19日起,对王新刚予以停职,配合组织核查。11月19日晚,王新刚来到耿女士家中赔礼道歉,并表示今后不再在小区内养狗。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华社、决策杂志)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南四湖 2021-11-24 18:09 威望 +2
发表于 2021-11-24 16: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不道歉,可能要牵连更大的人了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愿闻其翔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2:0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天南地北济宁人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1:58: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多了,只不过这个老人的家属较真,事闹大了。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愿闻其翔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1: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已经不是和解和赔礼道歉就能解决的,闹到全网围观的地步,当地必须直面舆论,给公众一个交代,还备有老人和维权媒体一个公道,这位狗主人暴露的更深层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事关规则和正义,也事关当地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希望这次不要再让公众等太久,希望能够看到大家希望看到的结果。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济宁人人爱家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1: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事为何被拖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1: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咬人”事件背后的水到底有深谁也不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1: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如果狗不牵着,那就不属于任何人,你凭什么认为狗是你的,而不是我锅里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1: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合尼玛 发表于 2021-11-24 11:10
我认为如果狗不牵着,那就不属于任何人,你凭什么认为狗是你的,而不是我锅里的? ...

车停路边也不属于任何人,谁开是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1: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牵狗者李小迎涉嫌诈骗“百万”问题,8年未处理是大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4:37: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4:3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19:2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已久 发表于 2021-11-24 12:09
在职经商的事就不查了吗?嚣张的人要么有权有势,要么有钱。不然怎么能摆平的检察院,妻子诈骗百万都没事。 ...

沈阳一把手是亲哥据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21:3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2 23:55 , Processed in 0.092130 second(s), 38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