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下达《关于 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4#-10#泊位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标志着龙拱港建设项目取得了防洪评价批复,是项目手续办理的一个强力突破,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至此龙拱港建设项目取得了全部合法手续。这也是此次向淮委申报防洪评价30余家单位中获批的第一家,充分体现了济宁能源人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气魄。
围绕加快龙拱港防洪评价手续的办理,在上级各部门及集团公司的领导下,龙拱港建设专班主动靠前攻坚,多次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 泗水利管理局等部门对接跟进,与评审专家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补充完善手续材料,遇到难点卡点及时解决,坚持能当天办完的绝不拖到第二天,以积极的姿态、旺盛的精力、执着的劲头推动项目手续办理。龙拱港建设项目设计防洪水位37.00米,防洪标准达到了100年一遇。
据悉,河道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借助实地勘测和相关资料收集,科学论证工程实施对现有的防洪堤等水利工程以及涉水工程设施影响程度,配套建设相应的防洪工程,形成防洪保障,推动水利建设和其他工程建设相互协调、互相配合,确保项目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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