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参保后,无论是否领取到了养老金,家属都是可以领取到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当然,这里主要是针对职工参保人员来说,因为对于居民参保人员来说,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高,而且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这样的制度。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在山东参保,家属可以获得多少丧葬费和抚恤金。根据数据显示,2020年山东参与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超过3046万,其中参保离退休人员超过753万人。
在人社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中,已经明确指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以前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都是有地方差异性的。现在参保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在全国得到了统一,都是跟当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直接挂钩,都是由社保部门来统一发放。随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涨,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也会不断提高。
其中,丧葬费的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来计算。
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相对比较复杂,去世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等),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来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以此类推,缴费年限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标准最低为9个月,相对在职人员要高一些,最高月数也是24个月)
也就是说,参保在职人员去世的话,家属获得的抚恤金为3个月至24个月之间,而退休人员去世的话,家属获得的抚恤金为9个月至24个月之间。
目前,山东2021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公布,那么意味着丧葬费和抚恤金也有新的调整,那么上涨了多少呢?
根据数据显示,2021年山东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066元,对应的月可支配收入为3922元,而2020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3726元,对应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4元,2021年就要比2020年,月可支配收入要多278元。
那么在丧葬费方面,2021年的丧葬费就要比2020年多(3922-3644)*2=556元,可以达到3922*2=7844元。
而在抚恤金方面,就要看去世的参保人的情况了。
假设一位山东的去世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26年,那么他的家属可以获得的一次性抚恤金就是3922*20=78440元,而2020年,同等条件下,获得的抚恤金标准为3644*20=72880元。2021年就要比2020年的丧葬费多出78440-72880=5560元。
可以看到,由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涨,那么对应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也会同步上涨,这点还是比较好的。
最后,家属可以在参保人员去世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社保卡等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届时还可以退还去世参保人社保账户里的余额,如果多一点的话,也有大几十万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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