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两村因建光伏电站毁麦百亩事件引发关注!光伏电站项目负责人被抓,镇书记和镇长被免职。 5月19日,行唐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清表问题联合调查组发布处置通报。 多名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上碑镇的村民反映,当地为建光伏电站,强占了他们家庭承包的责任田。村民们称,4月底,一群施工人员在他们未签土地租赁合同的前提下,将两个村庄的上百亩麦田铲平。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刻成立由市县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这一问题进行调查。 济宁港嘉祥港区祥城北作业区#1~5泊位码头工程,为什么近7年马拉松式进度的建设还未完工!未批先建,少批多占,非法占用耕地,为什么在山东就没人管,山东的营商环境就真那么好吗。。。 2015年6月19日,位于济宁市嘉祥县大张楼镇新营村、曙光村的大面积耕地被不明身份的众多人员强行霸占,各种大型机械在耕地上作业,这一特殊行动吓坏了新营村、曙光村的男女老少,什么保密项目,也不告知村民,耕地是村民的生命线,耕地就那么无情的破坏了,百姓的心在滴血。。。 (354亩耕地变成烂尾,嘉祥港区祥城北港累了) (嘉祥港区祥城北港尚未完工的宽敞路面) 经查询,嘉祥县大张楼镇新营村、曙光村的大面积耕地被征用,准备建设济宁港嘉祥港区祥城北作业区#1~5泊位码头项目,共建设5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泊位长度400米,锚地岸线长度375米。2018年1月25日济宁市国土局下发(济国土资字〔2018〕11号)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济宁港嘉祥港区祥北作业区1--5泊位码头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文件。
济宁祥城北港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济宁港嘉祥港区祥北作业区非1~5泊位码头工程用地预审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等规定,我局进行了认真审查,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项目拟选址在嘉祥县大张楼镇,已列入《济宁港总体规划》,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已同意开展前期工作(2018年1月19日),嘉祥县环保局已出具不在济宁市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证明。项目规划建设5个2000吨级泊位,设计年吞吐量散货600万吨、件杂货200万吨。 二、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3.6002公顷,全部为耕地,符合省政府鲁政土字〔2017〕803号批复的嘉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 四、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划的有关要求实施。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五、本预审意见不作为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完成立项手续后,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批准手续。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六、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疑点:1、2018年1月25日,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申请办理济宁港嘉祥港区祥北作业区非1~5泊位码头工程用地预审的报告》的文件,为什么2015年就非法强占村民耕地? 2、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3.6002公顷,全部为耕地,符合省政府鲁政土字〔2017〕803号批复的嘉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补充耕地、征地补偿为什么至今未兑现,百姓的生存如何保障? 3、本预审意见不作为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完成立项手续后,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批准手续。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得开工建设。该项目是怎么解决用地指标的,是不是应该公示?2018年1月25日,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申请办理济宁港嘉祥港区祥北作业区非1~5泊位码头工程用地预审的报告》的文件,为什么强制耕地提前了两年半? 4、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1月25日至今已超过三年,半拉子工程是否合法?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23.6002公顷=354.003亩耕地魔变工业用地,谁能给个说法? 济宁港嘉祥港区祥城北作业区#1~5泊位码头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告,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8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比2015年6月强占耕地迟到了2310天,为什么?未批先建是不是违法?(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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