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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听途说] 17000的项链,却被店员1700卖掉,顾客拒绝补差价:离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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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0:2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战狼队友 发表于 2022-6-10 09:00
这属于不当得利,肯定要退回去的!别人的错误不是你可以获利的理由!

有买有卖,京东亚马逊价格标错了 含泪也得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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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0:36: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想评论,看到那么多小号不敢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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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0: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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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0: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3380692&ptid=2643413][color=#999999]学习狂人 发表于 2022-6-10 10:40[/color][/url][/size]
不是报警了吗?这事按法律该怎么办?[/quote]

按法律的话,这个事,还真的把钱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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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1:0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战狼队友 发表于 2022-6-10 09:00
这属于不当得利,肯定要退回去的!别人的错误不是你可以获利的理由!

怎么属于不当得利了?没捡没抢没偷!自己写的价格,你写多少顾客就付多少!顾客不知道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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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1:07: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玉满堂丫丫 发表于 2022-6-10 09:01
退货就行了,差价不补

退货也是顾客自愿啊,哪能强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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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2:45: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底下一群法盲,这叫不当得利,肯定要退的。济宁人占便宜的劣根性真是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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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2:5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全是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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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4:4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级小号灌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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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15: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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