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747|回复: 11

[济宁资讯] 各位LV1的路人,请停止带节奏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15:09:35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这么多号注册,也真是为难你们了,有这个闲功夫多洗洗脸照照镜子吧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济宁饼哥 2022-7-6 16:42 威望 +2
发表于 2022-7-6 16: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taiping_123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5: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看你们发的帖子,引来了多少一级小号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taiping_123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5:2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评论员管理制度

一、网络评论员的基本职责是主动掌握网上动态,并在网上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网上舆论。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要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二、主动接受思想纪律教育,提升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要掌握及时发现不良信息的方法,不断提高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等业务能力,要注重结合网络语言特点,具有文字撰写水平,掌握网络评论技巧。

四、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网络政法信息巡查和引导工作情况,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规定擅自在网上发布与维护稳定和法律工作相关的信息或接受新闻单位采访。

五、积极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舆论引导,牢牢掌握网络舆论引导权,引起普遍关注。

六、对影响本地区、本单位不良信息及时发现、第一时间上报宣传部。

七、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对不良信息积极进行舆论引导,及时封堵、删除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并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各种不良影响。

八、按时参加宣传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种培训、会议。

九、本制度按照市委宣传部指导具体实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5: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新增客户数量上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5:2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是新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5: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5:45: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6:0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雪满山林 发表于 2022-7-6 15:42
这网络评论员平时还是隐身的?

很多单位都有。
没有的,上级主管部门发现舆情后,会向下施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6: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发帖子,引来了多少一级小号~~~~~~~~~~~~~~~~~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6: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我是新人,初到论坛,以后请多关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6 16: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9-21 02:48 , Processed in 0.096060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