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037|回复: 5

[济宁资讯] 金乡县公安局涉疫情打击处理案例通报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2-7-29 17:30:2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截图_20220729173005.png

案例一

马某某,男,56岁,在金乡县清真街27号居住,系金乡县文峰路“清真早点饭店”经营人。2022年7月24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柳某某(女,28岁,汶上县人)到“清真早点饭店”就餐时,马某某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让柳某某扫描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给予马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饭店停业整顿十天。

案例二

刘某某,男,35岁,金乡县胡集镇刘庄寨村人,系金乡县文峰西路“奉礼鸡汤饭店”经营人。2022年7月24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柳某某(女,28岁,汶上县人)到“奉礼鸡汤饭店”就餐时,刘某某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让柳某某扫描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给予刘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饭店停业整顿十天。

金乡县公安局

2022年7月29日


发表于 2022-7-29 17: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暗访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29 18:57: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市区也没有让扫的也,一让扫,人家就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29 20:0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确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30 07:0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统计算曹县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30 07:2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扫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2 05:55 , Processed in 0.098175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