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2年7月17日,在金宇贵和购物广场一楼老凤祥专柜,当时去购买黄金蛇皮项链,营业员说黄金做不出来我说的那个价位(约3000元)的蛇皮链,告知我只有18k金可以做成我说的那种蛇皮项链,误导我花费2823元购买了18k金蛇皮项链,商家存在重大误导,还制定霸王条款不退不换,在2022年7月22日,我要求商家退货退款,遭到商家拒绝,我向贵和购物商场部投诉,商场部也以商家不退货不退款为由,没有处理我的诉求,在2022年7月23日,我拨打12345市长政务热线反映,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26日回复,也是以商家不退货,不退款为由,让我自行走司法程序处理,消费者请求退货退款,商家以霸王条款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款,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义务帮助消费者解决处理退货退款问题,什么事情都找法院处理,那各级职能部门都可以被取缔了,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处理群众的诉求,谢谢!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8-03 09:20:34]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商家进行协商调解,商家8月1日答复我局工作人员已同意给予顾客退货退款,已告知顾客退货流程,8月1日10时左右联系该投诉人已得到证实,问题解决。针对投诉人反映部门职能的问题,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消费者保护条列》第七十五条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请您理解,感谢您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