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济宁市场监管人“逆行”而上,切实加强市、区联动,为民保“价”护航,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 济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发改、商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紧急会商价格监管措施,对防疫物资与生活必需品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明确商品进销差价率,综合研判界定哄抬价格的执法标准,落实保供稳价工作。围绕精准供应配送、价格备案、明码标价等方面,规范3家保供单位做好“配送包”明码标价。持续向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经营商户发布提醒告诫函,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引导,避免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记者了解到,济宁市任城区局、高新区局、太白湖新区局执法人员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和困难,持续强化价格联合执法高频高压,切实保障辖区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重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4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58家,发放提醒告诫函668份,现场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23起,立案7起。检查发现个别商户突破底线,趁机哄抬物价,构成价格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在此提醒全市广大经营者,要认真遵守《价格法》等有关规定,经营者定价要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做到明码标价。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对出现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有诉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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