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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 1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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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发布时间),上海七旬老人一生未婚,无子无女无手足,离世后留下了大笔遗产。姑姑、表弟、堂妹都觉得自己尽到了主要义务,应当多分财产,于是堂妹将另两方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老伯自身无需三人提供经济支持,故均不存在供养。虽曾身患癌症,但一直保持独立生活能力。最终法院认定,三个亲戚都属于一般亲朋间的日常往来,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抚养较多的程度,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张老伯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张老伯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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