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获了一起销售假药行为,一名嫌疑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主要违法事实: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的行为,于2022年6月30日经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刑事判决书》(2022)鲁0881刑初131号):被告人颜内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2年10月8日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请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证实,2021年2月4日,济宁市第二轮督导检查组对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了检查,在二楼现场发现标识河北德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效筋骨痛15瓶(批号20201126)标识郑州华圣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痛除根(批号2020/09/06)25瓶当事人当场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有关资质证明,2021年4月28日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假药认定书》(
第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6日将该案移送曲阜市公安局,2021年5月12日曲阜市公安局立案。 经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证实,当事人购进的标识河北德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效筋骨痛15瓶、标识郑州华圣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痛除根25瓶,是2021年1月份为别人代销的,没有购货凭证。
处罚结果: 1.吊销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2.终身禁止颜丙建(身份证件号码:37082319760706XXX)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对此类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希望各药房药店能引以为戒,拒绝假药的高利润诱惑,做到合法经营,严禁销售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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