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在我市不断推进,城管部门加大了对路面的巡查和监管力度。11月14日,记者跟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监察八大队在王母阁路段巡视,执法人员一边为沿街商户发放宣传彩页,一边摆放未停放整齐的电动车。
“我们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对道路两侧模糊不清、褪色掉漆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加班加点进行复新,查缺补漏。目前,已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长度共计143200米。”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协调科科长孔宏业告诉记者。该支队摸清实际合理规划,通过步巡工作法,对重点区域、重点点位的停放状况进行再普查;对存在停放实际需求、易乱停乱放的区域进行再统计,确保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合理布局、最大限度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 “我们实施共享单车序化管理,总量控制按需定量,并完成挂牌工作。各公司分配配额数控制在13000辆,并全部挂牌。此外,推进主城区共享单车精准停放试点工作,启动主城区共享单车公共停车泊位设置和共享单车精准停放硬件设备安装。”孔宏业说,他们对共享单车公司进行考核,动态调整各公司车辆配额,奖优罚劣、末位淘汰,严格执法管理,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惩戒。 “非机动车整治主要针对辖区内的主次干道、窗口单位门前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密集区域。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进行规整,对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绿地,影响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车辆、人员的正常通行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停放在施划停车泊位以外的共享电动单车,我们会予以拖走,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处罚。”执法队员杨卫国表示,依据《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的,可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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