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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是不是有点过分啊!善良还得承担责任让人心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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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7 08:57:3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陕西西安阎良区法院审理一起流浪狗咬人,长期投喂人担责案。一天,方某在小区内散步时被流浪狗咬伤右腿,就医花费3243元。方某向经常投喂该条流浪狗的徐某提出索赔,被拒后诉至法院。法官查明,三个月来,徐某喂养自家宠物狗时也会喂养流浪狗,还会带它一块遛弯,流浪狗亦会在相对固定时间出现在徐某家门口等待投喂或休息。法院认为,徐某的长期投喂行为已经与流浪狗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徐某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徐某赔偿方某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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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s7985 2022-11-17 09:13 威望 +2
发表于 2022-11-17 08:58: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想想,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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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ylee 威望 +2
pp94527 威望 +2
大魔王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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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08: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q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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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08: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徐某的长期投喂行为已经与流浪狗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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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09: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就是好心办了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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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09:05: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多少都要找个人陪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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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09:1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不喂,狗早就饿死或者去别的地方了,还会咬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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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09:1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法律知识欠缺啊,这判决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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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09:36: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偷狗的都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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