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开信息,2022年11月对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新城投资”)进行纪律处分,济宁新城投资因为“21济新城”涉及部分募集资金转借给其他公司和部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1年12月非公开发行3.5亿元的2年期公司债券21济新城.该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挂牌转让。经查明,2021年12月30日,发行人将2.49亿元21济新城募集资金转借给非关联方济宁新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占该期债券发行金额的比例为71.14%。2022年1月6日,发行人将0.4亿元21济新城募集资金转至一般账户,未专户管理的金额占该期债券发行金额的比例为11.43%。截至2022年6月8日,发行人已完成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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