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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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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5日起将济宁高新区高风险区予以调整:
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15个)
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金色兰庭香堤6号楼一单元,洸河街道济宁市公安局宿舍3号楼三单元,洸河街道置城八号公馆2号楼二单元,柳行街道广安家园小区12号楼3单元,柳行街道天玺小区4号楼1单元,柳行街道绿色家园B11号楼1单元,柳行街道欧隆盛源小区17号楼,柳行街道菱花富贵园二期10号楼,柳行街道卢营村德于超市,柳行街道济宁产学研基地H5栋楼济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柳行街道玖玺小区6号楼,柳行街道卞厂新苑北永顺物流园,黄屯街道金色嘉苑东区32号楼1单元,王因街道沙河村居民楼2号楼2单元,接庄街道大屯村纬四路(南至经一路北至经二路段)。
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4个)
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阳光城市花园A区5号楼2单元,王因街道杨村矿家属区41号楼七单元,王因街道娘娘庙村,王因街道韩坡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高风险区溢出人员(12月1日至12月5日到过本次新增高风险区或在高风险区驻留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济宁高新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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