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979|回复: 4

[百姓心声]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3-1-7 13:25:4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过年了,朋友圈也异常热闹起来,有卖年货的、卖药的,还有卖“加特林”的。先划重点: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01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1.jpg
烟花爆竹能否在互联上进行买卖?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2.jpg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3.jpg
有发布售卖烟花信息的发布者并无烟花实体店
02
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法律条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此可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6.jpg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7.jpg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03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10.jpg
有人在朋友圈售卖烟花并标注可送货上门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
安全风险加大
如何做好烟花爆竹的
安全生产和燃放
这份提示要收好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11.jpg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12.jpg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13.jpg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14.jpg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15.jpg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担责!-16.jpg

发表于 2023-1-7 13: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吊事儿干不成
追责第一名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7 14:03: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抗原还违法呢 你看有人管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7 16: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长一张嘴,有人管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5 09:3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管,规定是给上边看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4 21:30 , Processed in 0.149690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