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就盼着交警部门早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各方依据责任认定尽快作出赔偿,好让因车祸不幸身亡的亲人早点入土为安。”
金先生说,不幸遭遇车祸离世时,阿芳只有38岁
2023年1月11日上午,甘肃庆阳的金先生反映,20天前,他的一位亲属先后遭两车碾压不幸身亡。截至现在,交警部门仍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死者还在医院太平间存放,家人心里非常着急。
家人讲述:
38岁女子返家途中先后被两车碾压,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金先生介绍,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的阿芳(化名)是他们家族的一位孙媳妇,甘肃庆阳人,农民。
“阿芳出生于1984年7月,事发前,家里有公公、婆婆、丈夫和两个女儿。大女儿11岁,小女儿才1岁。”
金先生介绍,2022年12月22日冬至当天,阿芳骑着电动车去三四公里外的娘家给奶奶过三年。当天下午6点多,事情办完后,阿芳启程返家。
“当天18时11分,途轻211国道时,因为要穿马路,阿芳就推着电动车过马路。这时,一辆轿车将阿芳撞倒碾压,紧接着,后面驶来的另一辆轻卡二次将阿芳碾压。”
阿芳送医抢救3个小时无效,不幸死亡
金先生称,事故发生后,阿芳被送往庆阳市人民医院抢救。当晚10时许,经过3个小时的抢救,阿芳不幸身亡。第二天下午,当地交警部门对死者进行了尸检。
善后协商:
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协调,赔偿事宜悬而未果
金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后,家属从交警部门获悉,第一辆肇事车的驾驶人是一名女性,在当地镇政府工作。第二辆肇事车的驾驶人是一名男性,农民。
2022年12月24日下午,在当地交警部门组织的协调会上,交警部门建议两辆肇事车的驾驶人各自先拿出5万元,让阿芳的家属先处理后事。会上,第一辆肇事车给了阿芳家属5万元,第二辆肇事车的驾驶人称暂时凑不到钱分文未付。
当晚,在当地镇政府、交警部门的协调下,肇事方与死者家属初步达成了赔偿120万元的口头协议。肇事方答应最迟12月26日向阿芳家属支付80万元,等保险公司理赔款下来后再将剩下的35万元付清。
“到了2022年12月26日晚,阿芳家属仍未收到对方答应的80万元。当晚,当地镇政府再次组织三方商谈,又达成了赔偿死者家属105万元的口头协议,但最终又以失败告终。”
金先生称,2022年12月27日,经当地交警部门协调,死者家属再次作出让步,同意接受97万元的处理结果。当晚,死者家属与第一个肇事人签订了赔偿协议,但第二个肇事人对此并不同意,未签订协议。
交警部门给家属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2023年1月4日,第一个肇事人通过交警部门又给了阿芳家属20万元,第二个肇事人至今一分未付。”金先生称,事故已经发生20多天,阿芳的遗体还在医院太平间存放,不能入土为安,家属既悲痛又着急,交警部门至今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警答复:
相关鉴定结果尚未出来,暂时无法进行责任认定
金先生反映是否属实?2023年1月11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庆阳市西峰区交警部门。
相关交警介绍,案发第二天,交警部门就委托相关部门对阿芳的死亡和相关车辆(车损)进行了鉴定。目前,这些鉴定结果都还没有出来,因此暂时无法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该交警称,第一辆肇事车有商业险,第二辆肇事车只有交强险。因为在事故中,两辆车都对阿芳进行了碰撞碾压,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事故责任确实不好划分。这种情况下,建议家属先处理死者后事,后继赔偿事宜,职能部门会根据责任认定依法进行。
他说,死者家属的心情办案人员完全理解,但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前,保险公司也无法赔付。因次,要肇事人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钱确实有困难。他称,第一个肇事人虽然是镇政府公职人员,但经济条件一般,后面赔付的20万元都是贷的款。
“现在能够确定,第一辆肇事车肯定有责任,至于第二辆肇事车有无责任,有多大责任,因为其是二次碾次,具体怎么定责,鉴定报告出来之前很难下结论。”
该交警说,事故发生后,庆阳市西峰区主要领导、相关镇政府领导、交警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近日,相关领导已联系司法鉴定部门,希望对方尽快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部门会第一时间进行责任认定,请家属放心。”
当天上午,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有关负责人称,第一位肇事人确实是该镇职工。事发后,肇事人家属积极配合死者家属,镇上也安排专人积极协调处理此事。目前,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肇事人正积极想办法履行赔偿。
肇事人家属:
已先行赔付死者家属25万,事故责任认定后,会依法赔偿
1月11日上午,第一位肇事人的家属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家人开车一直很谨慎。事发当天是冬至,天黑得本身就早,光线不是很好,结果发生了事故,这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意外。
“事故发生后,我们积极配合死者家属进行善后,分两次先行赔偿对方25万元,后面给的20万元还是贷的款。”
该家属称,他们完全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但目前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他们也不知道怎么赔偿。“我们能做的,就是先行赔偿死者家属25万元,后面的赔偿等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我们和保险公司会按照责任划分,依法积极进行赔偿。”其最后称,他们也希望死者早日入土为安,该赔的他们肯定会赔。
1月11日上午,第二辆肇事车的驾驶人称,这次事故,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还未下来,他没有什么要说的。在他看来,事故和他没有关系,有什么问题可直接联系前车。
律师说法:
死者家属可待事故责任明确后,依法提起诉讼
类似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死者家属如何依法维权?
山东辰泽律师事务所柳孔圣律师介绍,本案事故在法律上属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别实施加害行为造成同一损害,但数人之间并无意思联络,也无共同过错的侵权行为)。在事故责任划分上,要根据各次事故的成因,对两次事故分别划分责任。
柳孔圣称,在民事赔偿方面 ,因本案被侵权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故根据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确定被侵权人死亡结果系由哪次事故造成的,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如果经法医学鉴定,能够确定死亡结果系由哪次事故造成的,或者经鉴定死亡结果系两次事故共同作用造成的,则二肇事者根据各自对死亡结果的原因力大小,按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经法医学鉴定,不能确定死亡结果具体系由哪次事故造成的,而每次事故均足以造成被侵权人死亡后果,则二肇事者对被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柳孔圣称,如果第二次事故没有导致致命伤,那么即使司机承担第二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上也是次要责任。
在赔偿程序上,被侵权人近亲属可待事故责任明确后,向二肇事司机及肇事车辆的承保保险公司主张民事赔偿。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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