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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泗水华金集团(重组)热电厂违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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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8 00:18:0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庄镇华金集团(重组)热电厂违反《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于部分岗位,实行每日中午12点上班,当晚12点下班,每日如此,每周不休息的制度。而且这种做法存在半月有余,严重违反《劳动法》对劳动者应享受的权利规定。因其公司盈利亏损,公司存在不主动撵走员工,以此逃避《合同法》对员工赔偿的代价,而是采用恶意上班机制,潜在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且对员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现请相关部门认真严肃核查,对于上述存在问题落实后,予以相应的处罚。我将持续跟踪,请将处理结果反馈至此,让公众看到。如没有切实解决,我本人保留继续向市政府投诉的权利。


已受理泗水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泗水县政府 [2023-02-27 09:42:00]回复如下:
县人社局回复:2月24日,县人社局接到济宁络问政平台网友ykqqzy反映泗水县华金热电厂存在“部分岗位,实行每日中午12点上班,当晚12点下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举报线索后,立即会同属地政府泗水县金庄镇,前往企业进行现场调查。
通过工作人员对热电厂厂长祝金凯及相关员工调查询问及制作询问笔录,经查,山东华金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于2023年2月1日开始复工复产,同时进行人员优化,根据热电厂内岗位情况,由于输煤岗平均实际每天工作时间3小时左右,其他时间员工在不离厂情况下,均可自行安排,该岗位工作强度不大,自2023年2月14日开始试行2班12小时工作制,同时提高工资待遇,其他岗位保持3班8小时工作制不变。在试行12小时工作制前,已征求岗位工作员工的意见,全部员工共6人均表示同意试行,截至2023年2月24日,该制度仅试行10天。同时,该公司均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均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存在拖欠现象。
由于该试行制度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我单位工作人员责令泗水县华金热电厂立即进行改正,热电厂厂长祝金凯表示,热电厂于2023年2月24日起,恢复输煤岗3班8小时工作制度,并承诺在今后的企业管理中,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企业,绝不再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承办科室:泗水县人社局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张勇
联系方式:1867872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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