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共6方面21条,结合检察履职实际,从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要不断增强做好网络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党对网络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发展理念,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以典型案例引领网络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坚持系统推进,统筹把握发展与安全、国内与国际、打击与保障、惩治、预防与治理等关系,依法全面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将司法改革、检察改革的成果运用到网络法治工作中,注重发挥新技术对检察履职赋能作用,积极推动网络司法规则制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检察工作模式和路径。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加大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依法保护和规范数字技术、数字产业和数字市场,大力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切实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要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强化一体履职数据赋能,协同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要全面履行对网络犯罪案件的刑事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网络治理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精准开展网络治理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开展涉案互联网企业合规工作,建立上下一体、内部协同的监督办案模式,以大数据赋能推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意见》要求,要积极参与网络立法制定修订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制定修订网络安全法、网络犯罪防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供司法实践样本,提出立法意见建议。同时,要加快制定修订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符合打击治理网络犯罪规律特点的追诉标准、证据调取规范、证据审查要求和证明规则、涉案资产处置办法等。此外,还要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推动网络安全跨境执法司法合作不断深化。 此外,《意见》还就加强网络法治研究、推进网络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加大对外传播力度等作出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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