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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 济宁市场监管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监管查处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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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3 21:32:3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齐鲁·闪电新闻5月3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场监管局获悉,“五一”期间,济宁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文旅市场重点区域,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进行交叉式拉网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处理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助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案例一 嘉祥县陈庄福顺商店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拒不改正案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嘉祥县陈庄福顺商店购进食品未查验相关证明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五一”期间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嘉祥县陈庄福顺商店购进食品原料时未按规定查验食品供货商资质和相关证明,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店3日内改正,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检查时,发现该店仍存在进货时未按规定查验食品供货商资质和相关证明问题。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嘉祥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给予嘉祥县陈庄福顺商店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曲阜市壮壮快餐店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曲阜市壮壮快餐店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曲阜市壮壮快餐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金乡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济宁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金乡县市场监管局对济宁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刷单、炒信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金乡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后,立即对济宁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提取当事人员工朱某用于经营性工作的手机,通过登录当事人淘宝店铺后台,查看订单管理,发现有“新能源电动四轮车家用小型车;共1件;实收200;订单号:3178****4202;”等相关信息55条,后查看相关物流信息,发现以上订单通过圆通、申通等四家快递公司寄送。包裹中的商品显示为“新能源电动车”,价格为200元,成交金额与该店铺实际销售商品价值严重背离,且新能源电动车为大宗商品与物流信息明显不符。在对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认识深刻,主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调查,积极提供证据,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且实施违法行为时间短,系初次违法,经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鱼台县张黄金博士幼儿园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鱼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鱼台县张黄金博士幼儿园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鱼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黄金博士幼儿园反浪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现场不能提供反食品浪费培训材料,现场未发现张贴反食品浪费提示标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鱼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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