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从清廉 济宁微信公众号了解到,济宁市纪检监察机关“码上举报”二维码已上线,市民如发现以下问题,即可直接扫码举报。 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 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注意事项 1.根据“分级负责”原则,请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扫描相应二维码向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2.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3.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如有诬告陷害、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码上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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