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编接到一网友王先生爆料质疑称,民生银行济宁分行出尔反尔毫无诚信,据王先生表示,其本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本加息还款,但民生银行却没有如约撤诉。此举严重影响了王先生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事后,小编致电民生银行信用卡综合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对方表示需要提供当事人信息,在征得王先生同意后,小编向民生银行信用卡综合服务中心再次致电,客服称会在了解情况后给予答复,然而截至发稿之时,小编仍未收到民生银行的任何解释。时隔数日后,王先生称此事件又有新进展。
据了解,事件爆料后,民生银行济宁分行相关负责人私下找王先生协商此事。王先生说,有一位自称是民生银行领导的人员向他解释,延期撤诉的原因是律师事务所遗忘造成的,为此,王先生质疑民生银行作为国内知名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处理业务过程中没有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而把责任推卸给作为第三方的律师事务所,存在推卸责任豪无担当的行为。 次日,该行又一次致电王先生,表示需要向王先生核实确认昨日王先生提出的5项要求,为此,王先生非常愤怒。他表示,协商当日,本人除要求该银行开除对其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的当事人之外,并未向其提出其他4项包含“返还利息、要求赔偿”等不合理要求,通话过程银行全程录音,相关证据可调取通话录音,王先生质疑,该行为存在刻意制造虚假信息,捏造事实行为。
王先生表示,该银行在处理事件中的多种不当行为毫无诚意,需要民生银行济宁分行就该事件前后对本人造成的不良影响给与公开道歉。 银行不是法外之地。民生银行作为国内首家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直将“服务民营企业”作为自身战略定位,可是从王先生的遭遇来看,该行违背借款人的意志,违背客观事实,已违反了《民法典》《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民生银行济宁分行应该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王先生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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