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高考进入录取阶段之际,山东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低保 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3年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
通知明确,对山东省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工作办公室正式录取的高等教育入学新生,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各地对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对象,要按照规定标准于9月10日前及时足额给予一次性救助,确保每一名受助学生入学前领取救助金。
通知还提出,要做好支出型临时救助与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的制度衔接,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通过临时救助渠道给予救助,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今年是山东省实施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的第15年,省级财政坚持实行每救助一名学生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近年来已累计安排资金近1.32亿元,救助低保家庭本科新生59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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