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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已立案!重庆地铁大妈认怂掏2万求和解,受害人闺蜜:吃牢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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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4 07:00:0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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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为头条原创独家首发,请勿抄袭转载
«——【·前言·】——»

用手机记录生活和自己当下正经历的事已经成为一件寻常往事,然而地铁内一位中年妇女竟将一年轻女子的手机摔在地上,突然暴打该女子致其被送入医院,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古有翟山林的母亲为护儿子大战恶狼,今有地铁内大妈因护儿对年轻女子“重拳出击,”本是为母则刚,值得人人称赞的事迹,如今却全指责,这又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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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故事的主人公小甘是重庆某大学的一名大三的学生,平时在学校学习成绩不错,为人友善,性格温柔有礼貌,在班级里跟同学们的关系也很不错。
故事发生当天小甘跟闺蜜约好了一起出去玩,但是由于都放暑假了,所以当天乘坐地铁的人格外的多。
在那趟车上车过程中,小甘跟闺蜜被人群挤散了,两个人在同一辆地铁但不在同一个车厢,小甘上车后就近找了一个可以依靠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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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打电话问闺蜜她们一会儿要在哪一站下车,当时车内人太多,都在讲话,小甘压根听不见电话那头的闺蜜在说些什么,这么嘈杂的环境下,电话里压根讲不清楚。
于是小甘就挂了电话,她抬头望车上的路线图,但是她有点近视,这次出来玩她没有戴眼镜,再加上她现在站的位置离那个路线图也有点远。
于是她就往前边走了点,站在地铁内一个杆的后面,她的前面还有一个中年大妈跟一个年轻的男子,看上去应该是两母子,她离路线图已经比较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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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看的有点模糊,于是她就拿出手机,想着用手机拍下来看的清楚些,但因为看不太清楚,她努力了几次都没有对上焦,最后好不容易拍了张清楚一点的。
但不小心把前面那名男子的胳膊拍进去了,但也没什么影响的,她放大图片编辑把一会要下车的站点用红色标注出来,然后将该图片发送给闺蜜,发消息说咱们一会就到这个站下车。
还没等到闺蜜回她,突然听到面前的阿姨熊某问她“你在拍什么?拍我儿子吗?”小甘感到莫名其妙,无缘无故她拍她儿子干什么,本着尊老爱幼,做一个有礼貌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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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应道“没有阿姨,我跟我闺蜜不在一个车厢,我给她拍一个路线图,商量一会在哪里下车。”
小甘自认为已经解释的够清楚明了了。
但面前的这位中年妇女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她“不可能,那你刚刚怎么拍了那么久。”
“不好意思阿姨,我有点近视,有几次拍的太模糊了,就多拍了几张,如果对您造成了影响,不好意思。”
从刚开始的对话到现在,小甘的每一次回答都已经够礼貌忍让了,但面前的阿姨更加得寸进尺“我不信,你绝对偷拍我儿子了,把你手机拿给我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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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甘这时已经有点生气了,凭什么她就该给她看,姑且不说她本来就没拍她儿子,她是清者自清,让她看倒是没什么,但这副态度,得理不饶人,已经欺负人到这种程度上了,她又凭什么要惯着这位阿姨呢。
小甘沉默着,面前的大妈没得到回应,也不管小甘是否同意,直接就将小甘的手机给抢了过来,翻了小甘的相册,甚至还未经允许翻看了小甘跟闺蜜的聊天记录
结果没有发现他儿子的照片,她才将手机扔给小甘,尽管没有找到证据,她也并没有打消对小甘的怀疑,况且目前周围还有很多人在看着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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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她也不管有没有找到证据就又说到“但是你还是拍到我儿子的手了,没看到我儿子的照片,指不定是你刚刚偷偷给删掉了。”
这话一说出来,不仅周围的群众都看不下去了,就连自己的儿子也拽着她,让她别说了,小甘听到这话,顿时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了。
“阿姨,你刚直接过来抢我手机,我有时间删吗?况且,阿姨你搞清楚,你儿子长得帅吗?我拍他干嘛?”
听到这话,面前的大妈或许是以为小甘在嘲笑自己儿子的外貌,顿时就站正了身子,扬手就要打小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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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面前的大妈要动手,小甘眼疾手快的拿起手中的伞挡着,见打不到她,那位大妈就将手中的保温瓶直接对着小甘的脸砸了过去,一下子,血就流了满脸。
周围的看众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小甘夜也有点被吓到了,一只手捂还在流血的额头,疼的让她直接哭了出来,她哭喊道“你有病啊?我都说了没拍就是没拍啊!”
但这位妇女在意的重点已经不再是她有没有拍自己的儿子了,她认为自己跟自己的儿子都受到了嘲笑跟侮辱,她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对着已经受伤的女子就是一顿暴打。
两个女子的打架,或者说是这位大妈单方面殴打小甘,由于体型上,这位大妈要比小甘壮一些,在挨打的时候,小甘压根没机会还手,站在妇女旁边的儿子,也一直在拽着自己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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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说着自己的母亲,但这位大妈这时已经压根听不进去任何话,只顾着一下一下的拳头打在女子身上。
小甘有点绝望,她将求助的目光转向周围的群众,但他们拍照拍照,录视频的录视频,报警的报警。
但就是没有人敢上去帮忙,甚至说,连一个能把这位打人的阿姨拉开的人都没有,小甘突然觉得有点窒息。
突然,传来一声叫喊“小甘!”原来是闺蜜从另外车厢赶了过来,这边打人的事情已经传到其他车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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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在刷抖音时,刷到附近的最新动态时,发现就在他们这列地铁上发生了恶性打人事件,她仔细看视频被打女子,竟然是跟自己同行的闺蜜小甘。
她立马往打人的这列车厢赶过来,发现小甘已经满脸是血,眼泪跟血混在一起,在脸上模糊一片,看着实在有些惨,她连忙过去把那位大妈给扯开,扶着小甘。
闺蜜是一个比较强势的人,小甘向来性子比较软,平常也总是跟闺蜜两个人,有什么事了,闺蜜也能帮小甘出头。
但这次两个人分开了,只分开了一会,就出了这种惨事,闺蜜又是心疼又是生气,她吼道“大妈,你有毛病啊?干什么要这么欺负一个女孩子?”“你等着为你这次行为负责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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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看众也开始纷纷指责这位大妈的不当行为,或许是周围太多人都在说她,也或许是儿子的话,让她明白,自己这次真的是做错了。
随后也不敢再有什么动作,话也不再说了,等到下站到站,警察将母子二人都带走了,小甘跟闺蜜去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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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打人的母子俩来到病房里看望,带了好些水果和几箱东西,请求小甘的原谅,说自己不是故意的,自己当时就是一时冲动,没有顾及她的感受,是自己的不对。
如果小甘还是不愿意原谅的话,可以提出一定金额,他们愿意进行赔偿,但小甘一点也不想看见他们,她一字一句的对他们说。
“东西你们拿走吧,我不要,我不会原谅你的,你对我的伤害,我会告诉警察,让警察依照法律来处理,不用再来找我了。”
察觉到小甘强硬的口吻,大妈有些慌了,她哭着几乎要给小甘跪下来说“姑娘,是阿姨做的不对了,阿姨给你道歉,咱们私下里把这件事聊开了不就好了嘛,大不了阿姨也让你打回来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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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她就准备去拿桌子上的保温杯,这时闺蜜跟儿子都拉着她,以防她再次冲动行事,闺蜜有些生气的说“行了别在这里闹了,赶紧走吧,我们这边是不会松口的。”
意识到事情已经不可挽回了,儿子拉着还在哭哭啼啼的母亲走了,临走前,还对病床上的小甘说了句“实在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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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吐槽这位阿姨太看得起自己的儿子,也对无辜被打进医院的小甘表示深深的同情,但对于不少网友吐槽打人者的儿子无所作为,唯唯诺诺。
被打者小甘回应说该男子在自己被打过程中有劝说他母亲但没有成功,并且自己在受伤流血时,他也给自己纸擦,还帮自己拿着东西。

所以希望各大网友能够理解这位男子,不要伤害到无辜的人,也不要对他进行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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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一.熊某私自查看小甘手机是否构成侵犯个人隐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侵犯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不涉嫌犯罪的情况下适用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在该事件中,打人者熊某未经小甘的允许,擅自翻看了小甘的相册和与他人的聊天记录,已经属于侵犯个人隐私行为,按照上述法律依据,应当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在面对他人侵犯到你个人隐私的行为时,我们应当加以制止,言语上拒绝警告,如果继续侵犯个人隐私,就需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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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人者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本事件中,打人者在毫无确切依据证明小甘拍摄到自己儿子照片的前提之下,仍然对小甘进行暴力殴打。
且在此过程中,小甘反抗的力气很微弱,对打人者压根造成不了威胁,若经由医院鉴定小甘伤势等级,则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打人者进行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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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次地铁大妈无故殴打年轻女子小甘的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在外出时,尽量与朋友结伴而行,在面对有人恶意污蔑自己时,仍然要保持冷静,给予对面应有的解释过后,若对方仍旧不依不饶,就及时报警。
在事件发生后,若自身合法利益收到侵害,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而不是纵容施暴者。
另外,我们在没有确切证据时,也不能够对他人进行无证据的污蔑和诽谤,任何时候都需讲究掌握了一定证据了,依照事实说话。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在当前大数据时代下,信息泄露难以避免,但遇到有人强硬的态度,查看你的个人资料和手机或是其他任何侵犯隐私的行为,我们要清楚,他已经属于侵犯个人隐私,直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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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4 07: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道德的沦丧,还是利益至上!有钱人作恶多端也有律师帮他做无罪辩护,无辜的人受到伤害也没见任何一个律师帮她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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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4 10:1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牢饭?结论下早了,先看伤情等级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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