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 济宁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乡村振兴看济宁”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3场)——全市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济宁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重大政治责任,着力补齐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短板,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79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4177个行政村 生活污水治理、97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63.09万亩稻田退水综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济宁市颁布了全省首部《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先后荣获“国际湿地”城市、成功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2022年全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在济宁成功举办,省对市乡村生态振兴考核济宁市总成绩连续4年全省排名前列,全市乡村生态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形成“人人彬彬有礼、户户和和美美、处处干干净净”的良好社会风尚。 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济宁市共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4470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6500余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600公里,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95万公里,村内街巷硬化达到2万余公里。累计建成农村规模化水厂81处、城区管 网延伸工程19处,完成投资48.5亿元,全市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达到9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形成了规模化水厂供水为主、单村联村供水为辅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累计实施厕所改造110余万户,完成农村公厕改建2410座,圆满完成改厕工作任务。健全市场化农村改厕后续管护体系,建成改厕服务站474处,粪污中转利用处理设施185处,配置各类抽运车辆826辆,抽粪队伍845人。14个县 市区建立了农村改厕智能管护系统,实现网格化动态管理。济宁市成功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16.8万户,完成试点城市清洁取暖建设任务。济宁市率先在全省创新实施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构建了燃气企业“专业管理”与气代煤村“属地管理”双线联动长效机制,建立“双安全员”燃气隐患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群众安全、舒适的用气环境。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健全“户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依托10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处餐厨垃圾处理厂,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日产日清。156个街道(乡镇)已经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庄4177个,治理农村黑臭水体975处。累计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1050个,建设各级“美丽庭院”25.9万户,建成率36.98%,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 2022年化肥使用量32.5万吨、农药使用量1.05万吨,分别较2020年减少5.7%、8.7%。全市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3.7万亩、配方肥应用面积431.8万亩,完成商品有机肥使用量7.387万吨。全市1973家规模养殖场、6000余家养殖专业户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6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通过农业投入源头减量、生态增效,建设以二级提水泵站为中心的区域性内循环体系等方式,全面完成63.09万亩稻田退水治理任务,建设人工湿地132亩、稻藕虾基地1.16万亩。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深入开展“水韵圣城、森林济宁”大绿化行动。初步建立“林长制”体系,全市累计造林88万亩、完成荒山绿化15万亩,退耕还林6.4万亩,全市绿色通道达到6000多公里。济宁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累计治理稳沉采煤塌陷地39.33万亩,其中历史遗留塌陷地10.55万亩,稳沉和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率分别达到82.07%、83.73%,济宁市塌陷地治理被列入全国10个生态价值典型案例之一。先后实施南四湖湿地和23个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项目,累计完成湿地保护修复52.92万亩,全市湿地面积达238万亩,湿地率为14.2%,湿地保护率达77.38%。 下一步,济宁市将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乡村生活生态良性循环,守住绿水青山,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健全完善农村路、水、电、气、物流、通信网络,着力构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农村基础设施网。 全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高标准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改善,坚持建管并重,完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 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加大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加快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提升农业生态产品价值,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