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文明守信的发展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复函》(鲁功勋办函〔2023〕45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鲁市监计量函〔2023〕222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公开征集加油站、眼镜制配、商场超市和医疗机构单位,参加“山东省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市内加油机、商场超市、眼镜制配、医疗机构领域的市场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向当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报书”。申报时间截止到8月25日。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积极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认真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得到广泛社会认可的,均可自愿申报。 申报程序 依据省局下发的《评价细则》,评价组通过资料审查、现场评价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市局将按照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拟推荐名单,在市局 网站予以公示后报省市场监管局。 监督管理 山东省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山东省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受理社会监督反映。 联系机构及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321171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255315 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297365 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67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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