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关于公开选任区属国有企业董事长的公告 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国企领导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任区属商贸服务集团董事长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简介 商贸服务集团是兖州区拟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为区国资局直接管理的一级企业,核心业务包括政策性粮食储备、盐粮等其他商品贸易、人力资源服务、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一体化运营等,着力打造兖州区商贸服务板块新高地。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 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5、年龄条件。不超过50周岁(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 6、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职位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或中层以上职务工作经历;区属国有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含其他公有制经济类型企业,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相对应层次)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有中层正职累计5年且与经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上述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3、具有粮食、盐业、资产运营、贸易等相关行业管理经验者,有融资、财务、资产管理、企业经营等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4、熟悉现代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对国有企业经营工作有较强的认知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风险处置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在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8月31日,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要求。 三、选任程序 (一)个人报名 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28日 方式: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注明意向岗位:董事长),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等任职条件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现场报名,同步初审。 地址:济宁市兖州区建设路133号财政局办公楼608室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商贸服务集团改革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党建人事专班负责,主要审核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等。综合报名人员的档案信息、学历、工作经历、获取职称(资格证书)等情况初步确认任职条件。 (三)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公开选任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组织协调能力等情况。经考察合格,不影响任职的,按1:3比例提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研究。 (四)决定任用。报区委区政府同意,择优确定1名拟任职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调剂使用。对已通过组织考察程序但未被任用的人员,在商贸服务集团选配经理层职位计划内,可按照“人岗相适”择优调剂聘用。自愿调剂者在《报名表》上勾选拟调剂岗位,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管理。选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按期转正。根据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任到企业任职的,需办理辞职手续,将人事、工资关系转到企业,执行国有企业薪酬制度。企业选任人员转移劳动关系。 按照公司法要求,三年为一个聘期,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视工作表现、考核优秀的可重新提名、进行续聘。 (二)薪酬待遇。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三部分构成,董事长年薪酬25-30万元(税前),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任期奖励与任期内目标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商贸服务集团改革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负责解释。 联系人:宋科长 联系方式:13954726686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兖州区纪委区监委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应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济宁市兖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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