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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增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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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1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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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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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10: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表哥 发表于 2023-9-7 10:06
知道修订草案是啥意思吗?

你明白就解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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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10: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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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10: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争论 发表于 2023-9-7 10:22
你明白就解释解释

修订草案就是没正式出台,在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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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10: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表哥 发表于 2023-9-7 10:27
修订草案就是没正式出台,在征求意见阶段。

所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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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12: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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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13:43: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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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14: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这个字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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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8 09: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依稀记着几年前有条中国女生穿和服被警察呵叱“寻衅滋事”的新闻,当时批判的点在于警察随意扩张法律解释,扩大处罚范围,不少人抱怨中国法制不健全。近些年来,侮辱英烈或伤害民族感情的个人行为不断涌现,如何合理合法地处理此类事件也成了一个大众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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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8 09: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重)人(点)觉得,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征求大众意见,引起大家的积极讨论,正是一种依法治国,与时俱进的表现:

1. 惩罚必须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而立法者或执行者的道德偏好并不能提供这种合法性。因此才要制定法律,保障处理类似事件时有法可依。

法律的模糊规定可能会造成执法者本身的肆意妄为,对他人随意开启道德审判甚至发动国家惩罚。如今针对近些年来多次发生的、“伤害民族情感”的行为提出法律修订草案,并及时征询大众意见,就是要在未来出现此类事件的时候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研判。

之前抱怨中国法制不健全,制定法律了又要被骂什么都管,不觉得这太双标了吗?

2. 法律无法摆脱语言学的一般规律。语言活动就是一个理解与被理解的过程,法律的制定也是一个漫长的、征询公众意见的过程。

很多人对“伤害民族情感”这个说法如何认定存在疑虑,我个人觉得这很合理也值得商榷,但就此攻击中国“设置口袋罪”就很没道理了。法律是一种标准语言,其追求的首要目标是规范化、标准化,不易产生歧义。为了尽量涵盖面广且不被滥用,法律的语义、用词都比较抽象,这放在哪个国家都一样。立法者不能过分追求规定的具体事物与意义,否则不但会造成大量重复规定,还可能引发司法判决不公。

这也就是为什么司法解释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之一,在我国法律解释体系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公正司法、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 法律修订案的指向很明确,一方面为了避免处理近年来层出不穷的“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时无法可依,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再出现“穿和服被称寻衅滋事”这种过度执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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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8 09: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太理解某些人非要把这条法律恶意解读成“以后可能吃日料都违法”的用意何在。更何况目前修订草案也在征集大家的意见,有意见就通过合法渠道提意见,阴阳怪气有什么用的?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关心国家法制建设,推动国家依法治国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权利。但某些人不要总把别人当傻子,恶意炒作夹带私货还要摆出一副正义的样子,没得叫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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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8 09: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兼听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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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8 09: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说话了,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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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8 09: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里面的“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表述又让一群人破了大防,又是不能判断,又是没有法律内涵,这就是啥也不懂就敢硬喷。随便拿一个违背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出来就足够解释了。

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指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和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不当行为”,是指不符合一般社会道德标准的行为,如在宗教场所穿着性感暴露、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等。当与不当不由个人判断和决定,应当按照当时当地的公共环境、社会氛围、容纳程度、行为规范、价值标准等综合判断。

在危害结果上,强调造成不良影响的,“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是指由于行为人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引起广大群众或者社会舆论负面反映,给行为人自身名誉、行为人所在的组织和单位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损害了形象。此外,如果情节轻微,可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的力量来调整。

在主观上包括故意或过失。

其实不加这一条也可以一样用违背公序良俗来处理,加上这一条只是让这些人死的明白,少想老去打什么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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