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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规定》修订完成,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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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5 16:06:3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程序规定》的修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新规定,以及省市司法部门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新要求,在借鉴省内外城市管理系统最新制度成果、征求部分县市区城管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案件的承办主体、执法办案的时限要求、执法案件的签批程序、执法文书的送达规定、执法管理的规范要求等内容,更具有指导性、操作性。
《程序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规定》修订完成,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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