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3-11-17 09:33:1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披露,陈宜彬作为济宁高新区城投保利创智中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被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济宁城投保利创智中心项目负责人被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图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罚字〔2023〕41号”显示,2023年2月26日,济宁市高新区城投保利创智中心一期三标段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区城投保利创智中心项目“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济政字〔2023〕13号),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陈宜彬作为济宁高新区城投保利创智中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有效开展项目安全培训,未有效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未落实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违规作业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10月18日向其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3〕45号),陈宜彬于2023年10月24日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700000217538项裁量阶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陈宜彬处以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鲁建安B(2018)1300359]6个月的行政处罚。
据悉,2023年4月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督办济宁市高新区城投保利·创智中心一期三标段项目“2·26”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该起事故涉及的济宁广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被公示警示为全市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其中,陈宜彬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