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梁山县纪委监委对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庆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贾庆柱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欲膨胀,靠企吃企,执法犯法,任性用权,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产品打假、业务推广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贾庆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梁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梁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贾庆柱开除党籍处分;由梁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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