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江西南昌“鼠头鸭脖”涉事企业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25.5元, 三名责任人朱某某、陶某某、易某某分别被处以去年收入的10倍、9倍、8倍罚款,共计706万元。在处罚决定书中显示,2023年6月1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占某在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以下简称:第一食堂)“美卡香卤”档口所点饭菜中吃出疑似鼠头的异物;6月8日,学生何某在第一食堂“美食美刻”快餐窗口购买的空心菜中发现一条青虫;6月13日,学生谭某在第一食堂“老上海馄饨铺”购买的拌粉内发现一只黑色的臭虫。 处罚决定书中称,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学校食堂的承包方,多次出现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情况,且经网络传播,造成大量转载与评论,引起社会舆情,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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