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济宁市任城区茶叶市场交易秩序,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促进雅茶高质量发展,任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了一批生产经营过度包装茶叶案,现公布相关典型案例: 案例一:任城区某茶庄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案 2023年11月2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一盒待售的白茶礼盒,该礼盒净含量200g(20g*10包),最小包装未标注净含量。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商品包装进行测量,礼盒平均长、宽、高为40cm、24cm、6cm,体积为5760cm3,按照GB23350-2021中5.4.1公式计算实际空隙率为(5760-13*200)/5760=54.9%。通过对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4.1包装空隙率中“表1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空隙率”,判定该产品为过度包装产品。 当事人销售过度包装白茶的行为,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济任市监责改〔2023〕JY-024号),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该产品。 案例二:任城区某茗茶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的茶叶案 2023年11月29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一盒正在销售的正岩肉桂(武夷岩茶)礼盒,该礼盒外包装标签标注净含量150g,内含茶叶2桶,每桶含小袋茶叶9袋。执法人员对该商品包装进行测量,礼盒平均长、宽、高为36.0cm、23.5cm、8.0cm,体积为6786cm3,按照GB23350-2021中5.4.1公式计算实际空隙率为(6786-13*150)/6786=71.2%。通过对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4.1包装空隙率中“表1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空隙率”,判定该产品为过度包装商品。 当事人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济任市监责改〔2023〕JY-026号),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该产品。 来源:任城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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