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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09: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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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济宁这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90000元
为强化广告导向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持续治理规范广告活动,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强化警示震慑不法行为,监管部门公示一起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涉事单位,山东济宁公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
信息显示: 山东济宁公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00564079121X
法定代表人 :尉吉兵
二、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济高市监处罚(2023)509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15日
处罚内容: 罚款90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违法广告
当事人发布违法视频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委托广告公司发布违法抖音视频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应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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