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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唐山打人案”属地公安原局长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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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11:05:5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态化扫黑除恶。全面宣传、认真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涉恶案件3件8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发表于 2024-1-23 11: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1月21日,在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沛恒向大会作出工作报告。在2023年工作回顾中提到,常态化扫黑除恶。全面宣传、认真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涉恶案件3件8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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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15: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啥时候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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