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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少年被15名同学围殴,为自卫刺伤3人,经历336天的刑拘后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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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9 21:14:5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湖南吉首14岁少年小蒋在学校男厕所内被15名学生围殴,拔刀刺伤3人,造成2人重伤二级,1人轻微伤,后小蒋被警方拘留336天。

法院一审判决小蒋无罪后,检察院提出抗诉。在二审中,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小蒋的无罪判决生效。

在检察院撤回抗诉后,小蒋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CCTV今日说法

少年被15名同学围殴,为自卫刺伤3人,经历336天的刑拘后被判无罪-1.jpg

发表于 2024-3-19 22: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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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0 16:14: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赔偿的意思是个人犯的错由国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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