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抓拍交通违法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等相关法律法规,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请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决定启用4处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不按规定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现公告如下:
一、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二、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曲双公路与创业大道路口东130米处违停;
2.曲双公路防山镇政府门前路口处违停;
3.曲双公路防山镇政府门前路口东210米处违停;
4.曲双公路防山镇供销社营业楼西十字路口处违停。
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
四、启用时间
2024年4月18日0时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曲阜市公安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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