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8.5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7.1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0.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4.02平方千米以内;
嘉祥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4.7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6.4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3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4.31平方千米以内;
曲阜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1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1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1.70平方千米以内;
梁山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3.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5.4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2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6.03平方千米以内;
金乡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6.8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8.2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7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2.12平方千米以内;
汶上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2.1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4.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8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9.63平方千米以内;
泗水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4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6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8.5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5.75平方千米以内;
微山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1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4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26.4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4.81平方千米以内;
鱼台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5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3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0.94平方千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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