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 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4〕1号)显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财险”)被罚款180万元。3名时任副总经理均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众安财险因隐瞒关联方和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虚假列支费用、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送的报表存在错报漏报以及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发放贷款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80万元。
同时,时任众安财险副总经理宋振华、张勇博、李高峰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7万元、10万元、7万元。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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