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安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泰安市委批准,泰安市纪委监委对肥城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三级高级警长邱士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士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贪欲膨胀、以案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保留和竞拍、刑事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邱士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泰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泰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邱士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肥城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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