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157|回复: 15

[百姓心声] 真的有这么蠢的人吗?为了一部手机而杀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9 11:48:40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布告

抢劫犯 李明,曾用名陈师,男,汉族,1991年2月19日出生于山东省济宁市,小学文化,劳务人员,住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耿北村。

犯罪经过:
2021年10月31日16时许,罪犯李明骑电动自行车经过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前王村西南一庄稼地时,发现被害人徐广秀(女,殁年67岁)一人在地里干活,遂产生抢劫徐广秀财物之念。罪犯李明趁徐广秀不备,从身后揽住徐广秀的脖子将其摁倒在地,后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徐广秀颈部两刀,致徐广秀左侧颈内动脉与左侧颈外动脉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抢走徐广秀红色直板VIVO Y83A手机一部后逃离。

罪犯李明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罪犯李明抢劫致人死亡,情节严重,实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本院以抢劫罪判处罪犯李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罪犯李明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罪犯李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4年4月3日在兖州区对罪犯李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注射执行死刑。

此布
二0二四年四月三日

真的有这么蠢的人吗?为了一部手机而杀人?-1.jpg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小蚁 2024-5-9 14:35 威望 +2
孔孔 2024-5-9 14:27 威望 +2
老城墙 2024-5-9 11:50 威望 +2
发表于 2024-5-9 12:16: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现在即便是在路上看到遗失的手机,也不会去剪的。有密码,或者定位跟踪之类的。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老城墙 威望 +2
任城老丝 威望 +2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1: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是个人,
欺负一个白发苍苍的67岁农村老太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2:15: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混账玩意为什么不一枪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3:10: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已经丧失基本的理智和意志了,
可能对生活和社会已经失望透顶了,
才搞出人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3: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死刑,像这样的坏种最好是下了法庭直接开赴刑场枪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4:2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抢这?还年龄那么老,还用杀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4:29: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家伙,还是济北李营镇的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4:2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sms_BMl9zhwF 发表于 2024-5-9 12:16
说实话,现在即便是在路上看到遗失的手机,也不会去剪的。有密码,或者定位跟踪之类的。 ...

可以踩烂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4:52: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聪明: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0 10:39: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o偠开伈! 发表于 2024-5-9 14:29
可以踩烂哈哈

几天前我和妻子晚饭后散步。在小区里。捡到一部手机。转过头就给了巡警。有密码,根本开不了机。就让惊诧蜀黍去处理把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0 11:47: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sms_BMl9zhwF 发表于 2024-5-10 10:39
几天前我和妻子晚饭后散步。在小区里。捡到一部手机。转过头就给了巡警。有密码,根本开不了机。就让惊诧 ...

有收的,就是很便宜,不用解密码人家拿走解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0 15: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抢可能是财迷心窍,但杀人真的无法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0 17:10: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姓李 曾用名姓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3 11:24 , Processed in 0.089563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