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惠民生 暖民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场),为大家介绍宣传贯彻《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提升济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有关情况。 物业管理服务关乎千家万户,是关系民生和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24年1月,《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包括总则、物业服务区域和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和业主组织、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67条。《条例》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履职、业主与物业服务人权责划分、各部门工作职责等方面作了规定安排,将切实解决物业管理服务领域具体民生问题,进一步提高济宁市物业领域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全市物业主管部门,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宗旨,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条例》宣贯各项工作,持续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 一是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培训,让涉及物业管理的人员学好、用好《条例》。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印发了《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通过媒体宣传、专家授课、专题培训、能量课堂等形式,集中对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员进行学法用法培训,年内完成学法培训2万人次。还将依托各级主流媒体和网络自媒体,制作发布《条例》宣传短片,邀请行业专家对《条例》重点章节进行深入剖析解读。同时,结合普法进小区、项目经理接待日等活动,制作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对物业领域常见问题进行“面对面”“问答式”解读,通过小区宣传栏、公告栏和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宣传《条例》相关条文,用最简单易懂的方式,方便群众知法、学法、用法。 二是不断完善物业领域法规制度,持续强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五级管理体系。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出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业主委员会履职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和相关示范文本,健全物业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体系。根据关于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街道、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职责,也将持续推动物业管理重心下移,构建“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小区”五级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物业领域“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和“扫码即办”两项工作,推动实现物业领域“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就地解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行业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物业领域工作涉及面广,监管执法难度大,除物业主管部门外,《条例》还明确了其他十余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条例》宣贯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作,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针对群众反复、集中投诉的突出问题,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全面落实“一线执法进小区”,确保《条例》内容落地生效。针对卫生环境秩序整治、设施设备维修、物业服务提升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小区投诉处置模式化流程,实施分档分级处置,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汇集各方力量,协商解决小区群众集中反映的诉求,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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