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 关注济宁房市一年多,今年初刚刚买房的刚需,有时在 论坛里忍不住,会回几个关于 房子的帖子,发表一下意见。但总是会遇见各种奇葩回怼,干脆,开个帖子,把自己这一年多对济宁房市的理解和认识,跟大家分享一下,共同探讨大家关心的在济宁买房这件事。
首先声明一点,我不从事任何与 房产相关的行业,仅仅是个普通购房者,任何观点都是基于一个购房者的角度去阐述。
由于 话题太大,今天先聊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关于 开发商交付减配这件事。
关于“减配”,我觉得大家需要有个正确的理解,咱买房子,最有法律效力的是你黑纸白字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合同里面没有写明售楼处跟你宣传的那些内容,你怎么证明人家开发商是“减配”?或者“虚假宣传”?
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去想想,人家动辄几十亿规模的大公司,每年都花大笔的钱给法律顾问,在合同的条款设置上,免责条款早就研究的明明白白了,根本不会给你把柄去告人家。你说我减配,好,拿出证据来。
但凡买房签字时认真看过合同的,都会被合同最后密密麻麻的补充条款所恶心到,全是免责,都是对开发商有利。
这时候有些杠精会说,不合理的别签啊,跟开发商不能协商更改吗?首先人家这个合同都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你一个人不满意,就随便更改里面的内容;其次,你如果真不认可,你可以不签,人家还就不卖给你了,但是咱不是刚需嘛,所以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签。
那售楼处的宣传咋回事?算虚假宣传吗?
先给大家看看我自己合同里面的原话:“买受人和出卖人确认:出卖人所修建的样板间/样板区/示范单位/展示用房/工法样板间/ 生活研究中心及搭建、装修、 装饰、家具设备等仅作为风格展示和参考之用,对出卖人没有约束力,不属于合同内容,不作为交付标准和合同样品。确认有关该商品房的结构、空间、功能系统、装修、配置标准等以双方在主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老话说得好,买的没有卖的精,人家合同里白纸黑字责任给你撇的清清楚楚的,售楼处承诺的跟我交付的,没任何关系,一切以合同里约定的为准。然后你发现,合同里售楼处宣传的什么瓷砖上墙、双精装大堂啥的通通都没写。
就算拿着合同打官司,你觉得有胜算吗?
反正签完字的那一刻,我是如鲠在喉,跟吃了蝇子屎一样的恶心。我跟所有普通购房者一样,签完字,只希望,别烂尾就行。至于交付标准,一分钱一分货,我没花到那个钱,我就不指望他能给我豪宅般的体验,最基本的质量能过关就行。
至于周边规划,那东西才不靠谱,和光屿湖,交房了湖还没影呢,华侨城,说好的文旅项目房子都卖完了也没开工,还有香樟园,就一个大城门子在那里,这些事情摆在眼前,还能去相信售楼处规划的人,也只能说是不长脑子了。
至于有人问,开发商交付质量未知数,规划假大空,咱作为购房者怎么避免踩坑?内容太多了,码字不易,咱下期再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