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城市两家公司因工程施工签订了协议。竣工后,双方对工程量进行了复核签证,涉事公司派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但70余万元工程款始终未按协议约定支付。两级法院判决均为理应支付,然而施工方不仅没有得到工程款,公司大门却屡次被堵。 据介绍,山东鑫琦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邹城市鼎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琦建筑公司)于2011年6月与山东圣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圣金公司)签订施工协议,对鑫琦农贸市场前东西道路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量进行了复核签证,鑫琦建筑公司派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工程竣工十多年来,鑫琦建筑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给圣金公司工程款,圣金公司于2022年将鑫琦建筑公司起诉至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2)鲁0883民初6237号民事判决,判决鑫琦建筑公司应支付圣金公司工程款7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山东鑫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鑫琦实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邹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后,鑫琦建筑公司提起上诉,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2023)鲁08民终929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圣金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因鑫琦建筑公司、鑫琦实业公司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邹城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现在尚未执行到位。 自从法院判决生效后,陆陆续续有大批人员围堵圣金公司大门,出现限制圣金公司员工自由,破坏圣金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围堵人员声称系后八村村民代表,称圣金公司施工质量不合格。据了解,山东鑫琦实业集团坐落于孔孟桑梓之地、文化礼仪之邦——孟子故里邹城,是“全国文明村”“中华孝善模范村”后八里沟村的村集体企业。 针对此事,记者打通了后八里沟村村委办公室的电话。一位自称姓郭的工作人员称:“不知有村民代表去围堵的事情。”并表示,抓紧时间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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