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05|回复: 3

[百姓心声] 关于尚龙原著物业费问题,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这情况是否减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14 11:22:1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eeb890ba8e590cac422dc452fa64464.jpeg

嘉祥县尚龙原著业主,最近物业催交物业费,但是由于本人购买的地下车位开发商延期了一年交付,造成实际损失,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 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配套设施设备、道路通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的,属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减免比例按照不低于约定收费标准的30%执行;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我这种情况,物业费是否应预以减免?
发表于 2024-6-14 11: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去住,他还收50%那,跑不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14 11: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钱你就别想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14 14:58: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坑老百姓,千万不要买期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GMT+8, 2025-2-22 13:14, Processed in 0.104046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5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