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梁山国投公司以不实信息诱骗外地投资人!2019年6月,梁山国投公司在梁山一中基建工程尚未完工,根本不具备教学设备进场施工安装的实际情况下,就公开招标梁山一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且以该项目资金系“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成并安装完毕”等谎言引诱、欺骗外地投资人投标该项目。 2、梁山国投公司违规挪用财政资金!梁山国投公司在梁山一中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该项目是:“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该支付货款时,却又称梁山县财政没有钱,以各种借口长期恶意拖欠工程款。大额财政资金被违规长期挪用了吗? 3、梁山国投公司严重违反国务院第728号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长期拖欠中小企业货款! 4、梁山国投严重违反合同法!梁山国投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多次言而无信耍无赖,长期恶意拖欠工程款,严重违背合同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梁山国投公司作为济宁市梁山县的国有企业,其恶劣行为严重破坏了梁山县的营商环境,严重破坏了梁山县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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